新干县2013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补遗书-0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新干县2013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在上级备案核准时评标办法为最低报价法,由于编辑失误,现将评标办法纠正如下:
1、招标文件中原《评标办法》中第六条评分标准修改为:“根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制定本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最低报价法进行招标,不设置最低限价。设定招标工程控制价(M值)为:人民币35.5万元。投标报价大于M值的为废标,投标报价小于或等于M值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依次类推。中标人以其报价签定合同。”
2、本次评标不设评标委员会。
3、资格审查由相关监督单位代表在开标现场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标准按原《评标办法》中第四条资格审查条件执行。
4、其他事项不变。(开标时间为:2014年2月12日下午2时30分)
新干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项目部
2014年1月27日